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就讀某大學的林姓男子,騎車途中不但闖紅燈還對後方來車比中指,遭車主拿出行車記錄器控告男大生公然侮辱,而男大生辯稱沒闖紅燈,不知道比中指有侮辱之意,但全被行車紀錄器打臉;經桃園地院審理,判處男大生拘役25天,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千元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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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男大生2018年9月28日早上7時許,騎車行經楊梅區中興路闖紅燈左轉,不爽後方車輛按喇叭警告,邊騎車邊向對方比中指,遭車主提告公然侮辱。
對此,男大生辯稱,「當時下大雨,不知道闖了紅燈,是跟著隔壁機車往前騎,騎到中途遭後方來車長按喇叭不停,感到氣憤所以對他比中指,離去時有向對方道歉」、「不知道對人比中指對人有貶低或損害他人之意。」
法官查看行車紀錄器,直接打臉男大生,當時只有男大生一輛機車闖紅燈,並非如他所說的跟著隔壁機車往前騎,而法官認為,林男就讀大學中,屬高等知識份子,況且也已成年,但卻對自己的行為詭辯,顯然缺乏自省能力。法官審結判處林男拘役25天,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千元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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