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爭議多時的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03條之一(Uber條款)終於確定將公告實施,對此,台灣計程車產業發展聯盟表示,這是落實公路法第34條分業營運原則的正確作為,未來也可以杜絕Uber持續以租賃車充當計程車的問題,保障乘客及駕駛權益,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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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計程車產業發展聯盟指出,目前美國及歐洲各國政府都在為了處理Uber「假共享,真營業」所 帶來嚴重的社會安全、引發司機自殺潮及嚴重社會衝突等問題而傷透腦筋,包括紐約市已經在去年立法限制Uber、歐盟許多城市也陸續修法要求回歸運輸業管理。聯盟表示,台灣交通部在Uber尚在僅有數千台的規模時及早處理,可以避免釀成更嚴重的衝突問題,是正確的作法。
但聯盟也提醒交通部,Uber目前仍未誠實告知合作司機目前營運屬於違法,讓許多Uber司機仍持續現行「假租賃,真載客」的非法行為,交通部應該拿出有效作為讓Uber遵循台灣運輸業法規,包括Uber 刻意不申請合法網約車執照,保障旗下司機合法權益的無照營業行為應該加以重罰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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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聯盟也重申,將全力配合交通部協助非法司機轉業,脫離Uber剝削及非法營運環境,已經協調所屬計程車車行公會、車隊及駕駛員工會提供考照、掛牌及轉貸、納保等輔導媒合全面服務,協助Uber司機轉。
此外,聯盟呼籲交通部應該在法規上路後4個月輔導期內,嚴格執法處理Uber無照營業問題,也應針對轉入地下化的Line白牌車群組非法營業問題進行同步處理,因為Line叫車群組是完全非法且更難掌握的非法載客行為,若非法營業情況擴大,將造成更嚴重的治安及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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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指出,因Line叫車群組屬於無照經營運輸業行為,依公路法罰則是10 萬~2500萬,檢舉民眾更可每次獲得至少新台幣一萬元之檢舉獎金,建議交通部應該同步啟動全民檢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