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新婚剛滿周年的21歲陳姓下水道工人,維護三重中正北路污水道昏迷身亡,原以為是沼氣中毒,但經檢警追查,才發現是上游電鍍工廠秋棠企業偷排含有「氰化物」的強酸廢水所致,家屬哀慟求償2300多萬元。新北地院近日判秋棠公司及負責人張長發、兒子張皓竣共賠償122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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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3日晚間,龍祥環保公司承接新北市府的污水下水道管線維護工程,並派遣陳姓父子前往作業。不料,年僅21歲的陳男才進到人孔蓋內不久,隨即說了一句「爸爸我不行了」便陷入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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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45歲陳父及另一名41歲盧姓工人見狀,趕忙上前想要搶救,卻因呼吸困難接連倒地,3人全被送往醫院搶救;不過,陳男最後仍未能脫險,不幸身亡。據了解,陳當時才和妻子結婚登記1年又2天卻喪命,留下24歲孕妻及一名6個月大的女兒,事發半年後陳妻又產下一子。
當初檢警調查時,一度懷疑3人是沼氣中毒,經相驗才赫然發現3人是吸入氰化物毒氣昏迷。為此,新北市環保局開始清查所有會使用該下水道的工廠,最後循線追出上游電鍍工廠「秋棠企業」偷排大量的泡沫綠色廢水,且PH值僅2.59屬強酸,還內含銅、鎳、鉻和氰化物等有毒物質,遠遠超過標準值;其中鎳含量更是超標120倍,令人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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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審理時,負責處理廢水的34歲張皓竣不僅否認犯案,還聲稱工廠廢水設備早已更新完善,沒有偷排廢水的必要,但經實地調查、檢測後,這番說詞立刻不攻自破。
法官認為,張皓竣身為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明知標準處理流程,卻為節省經營成本私設管線排放廢水,造成1死2傷,且還未與傷者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依《水污法》判處9年,並另罰秋棠500萬元,同時追徵工廠省下的9610元廢水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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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60歲的工廠負責人張長發,由於他專司廠內電鍍生產部分,加上廢水處理均由兒子張皓竣一手處理,沒有足夠證據可認定他知情或涉案,因此判處無罪。全案上訴二審中。
而在民事部分,死者父母和妻子、兩名稚子共求償2320萬1705元。法官認為,陳妻才剛新婚周年即遭喪夫打擊;秋棠公司名下有存款及進口名車等動產,近日判秋棠及負責人父子共賠1229萬8154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