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為推廣台灣觀光,總統蔡英文昨日宣布,將限額開放國外旅客來總統府住一晚,消息一出被質疑有經營旅宿業疑慮。觀光局特別發文澄清,一日體驗與旅館業及民宿以收取費用為目的、提供不特定對象住宿及相關服務的營利行為明顯不同,無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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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文化總會(文總)偕同總統府、觀光局舉辦「來去總統府住一晚」活動,強調「這不僅是全台首次,更是世界上首個總統府開放給國外旅客入住的創舉,希望藉由分享台灣的友善與美好行銷觀光。但有網友認為,活動可能已經違反多項「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包括未持執照進行招攬或接待觀光旅客、安排旅宿及交通、設計旅程等服務,皆可罰款,且總統府未持有旅行社獲旅宿業執照,恐怕已經違法,粗估下來可罰400萬。
觀光局表示,旅宿業具有對「不特定人」提供「日或週之住宿或休息」及「客房服務或渡假住宿服務」,而「收取費用」之經營屬性,活動則只是透過參訪者於總統府之一日體驗,達到宣傳臺灣觀光之目的,與旅館業及民宿以收取費用為目的、提供不特定對象住宿及相關服務之營利行為明顯不同,並無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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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認為,總統府日常是作為總統辦公及接待外賓用途,為提升臺灣觀光能見度,總統府與文化總會及交通部觀光局特合作辦理本案,其意義代表,總統以國家元首的身分代表台灣全體人民,展開雙手歡迎國際旅客的到訪,同時也代表總統對觀光產業發展的高度重視,希望所有觀光產業正面看待本活動,共同為推廣台灣觀光來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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