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為推動性別工作平權,並促進工作與家庭的平衡,新北市勞工局針對企業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將給予經費補助, 最高補助金額可達300萬元,2019年第2階段自6月1日起受理至7月15 日止,歡迎轄內事業單位提出申請,首年最高300萬元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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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鼓勵企業辦理托兒服務,新北市訂有相關補助計畫,只要登記在新北市的事業單位,不論受僱者人數,每年將聯合勞動部給予下列經費補助:有意願設立托嬰中心、幼兒園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托兒設施者,當年度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補助。
此外,新北市創全國之先,提供「教保服務人員或托育人員人事費用」及「專業諮詢服務費用」補助;針對已設有托兒設施者,可申請每年最高50萬元的更新或改善設備補助;如有提供員工托育津貼者,可申請每年最高60萬元的補助;設有員工哺(集)乳室者,可申請最多2萬元的經費補助。
勞工局提醒,自2019年6 月1 日起,事業單位只要上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列印後再郵寄至新北市勞工局提出申請。若有相關疑問,可來電02-2960-3456 分機6367 高小姐(托兒服務)、分機6364 范小姐(哺集乳室)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