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莊姓攝影師2016年7月間透過臉書邀請擁有I罩杯的女模嘉嘉(化名)外拍,卻在進入摩鐵後強行性侵得逞,完事後還說出「專業一點」、「我找妳來是拍照的」等話,逼迫女方配合拍攝裸照,雖然他挨告後聲稱是遭構陷,但一、二審仍被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3日裁定駁回莊男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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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男2016年7月間透過臉書認識外拍女模嘉嘉,兩人約定以1萬8000元為酬勞,要在新北市某摩鐵進行外拍。嘉嘉指控,當時她聽從指示到浴室沖澡放鬆,沒想到莊男突然闖入說要幫忙按摩,接著又伸手撫摸肩膀,雖然當下立即拒絕,心裡卻覺得很奇怪,沒想到一離開浴室就遭壓制在床上性侵得逞。
更誇張的是,莊男完事之後還嚴厲斥責嘉嘉,包含「專業一點」、「我找妳來是拍照的」等話,並逼迫拍攝裸照長達5分鐘。嘉嘉事後前往派出所報警提告,莊男這才驚覺事情鬧大了,急忙傳訊息道歉說,「我只是進去一下」、「我沒有射」,結果根本是火上澆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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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莊男到案後仍頻頻強調自己是遭人構陷,況且嘉嘉的證詞幾乎都是不知道、不清楚、忘記了,根本就是怕和他上床後會被親友責難,才會編出這樣的謊言,如果真的涉及性侵,當時也有許多機會可以打電話求助,對方卻沒有這麼做,還同意讓他拍裸照。
不過,一、二審法官皆不採信莊男的說詞,並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他不滿上訴。最高法院法官認為,莊男的體型和力氣都明顯優於嘉嘉,女方顧慮到自己的人身安危,只能被迫配合以求脫身,況且在兩人後來的對話紀錄中,女方有清楚說明自己並不願意這樣做,「我接的是拍照不是做愛」,可見並非如他所說是雙方半推半就而成,最後還是裁定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