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自稱丈夫為馬防部退役中將的馮姓婦人與長子楊姓男子,被控以投資金門高粱為由,誘騙親友高達4億多元,台北地檢署將2人依違反《銀行法》起訴。不過楊男另被控詐騙2名女子投資,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依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將楊男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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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楊姓男向一李姓女子宣稱家中是酒商,政商關係良好,有金門酒廠的酒牌,也是金酒公司的代理商,加入投資100萬元可獲利7萬元。李女因此匯款100萬至楊男的帳戶裡,楊男也與她約定年利率60%,但約定發放紅利時間到,楊男避不見面也未付款。
另一黃姓女子則指控,楊男誆稱母親馮姓婦人從事高粱酒買賣,和金酒公司的
關係非常好,獲利相當穩定相當高,還拿出工人忙碌搬運高粱酒,以及名牌跑車的照片證明,並承諾年利率會有44.4%,她因此分別匯款共570萬元加入投資,沒想到楊男以「政黨輪替」沒法將高粱酒運到大陸地區等理由,不依約給付。
對此,楊男辯稱,他並沒有違反《銀行法》或任何詐欺取財的犯行,母親馮姓婦人確實有經營金門酒類生意,為百齡興業登記負責人,且收入穩定。因母親有資金需求,他才告知黃、李2女有投資機會,但因母親經營不善,資金無法周轉,才沒法給付紅利,但他已經返還李姓女子100萬元、黃姓女子78萬多元。
不過法官發現,馮姓婦人及楊姓男子自稱為金酒公司代理商,實際卻是委託金門商家幫忙收購高粱酒,金額高達上億,往來4年後,於2014年5、6月間出現跳票狀況,百齡公司也於7月登記解散,但楊男卻還與李姓、黃姓女子誆稱有投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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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商家強調,從未聽聞百齡公司有特別管道可取得高粱酒;金酒公司也回覆,並未與百齡公司或馮姓婦人間有任何採購契約,或是有其他契約關係,可見楊男所言,確實是以欺瞞方式施用詐術。
雖然楊男辯稱,當時相信母親有辦法繼續經營酒類生意,才找人投資,事情發生後也還了錢,但從楊男與馮婦間的lINE對話看來,出現「我已無能為力」、「已經撐不住」等語,可見楊男深知百齡公司不僅無法支付貨款,馮婦也與多名投資人有債務糾紛,卻還以詐術誆騙投資,因此依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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