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土地公的一包可樂果 她被帶到廁所搜身...全身摸透透

▲▼拜拜,走春,祈福,發爐,宗教,香火。(圖/記者周宸亘攝)

▲陳男假借「搜身」刻意在女子身上下其手,對她猥褻得逞,事後大搖大擺地離開。(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1名陳姓色狼在土地公廟裡見到心智不足的女子私自偷拿供品,威脅要求搜身,否則要報警,藉此對女子猥褻得逞。陳男向警方坦承犯行,事後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新竹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1年8個月,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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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陳男於2018年4月深夜到新竹縣竹北地區某間土地公廟,恰好見到1名心智缺陷的女子在土地公廟裡拿供桌上的可樂果餅乾,陳男假借名義要求搜身,威脅她若不從就要報警。

女子心性單純因此聽信陳男的話,與他一起到廁所,陳男假借「搜身」刻意在女子身上下其手,對她猥褻得逞,待滿足獸意後才大搖大擺地離開,女子並不知遭到男子猥褻,回家後還跟哥哥說有此一遭遇,哥哥驚覺妹妹被色狼「揩油」連忙帶妹妹到警局報案。

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事後也賠償數萬元獲得諒解。法官調查,陳男過去並無前科,顯非惡性重大之人,但以該手段強制猥褻心智明顯不足的被害女,雖有不當,但考量陳男因未控制私慾而觸犯重罪,也未以強力手段造成她身體受傷,同時審酌陳男坦然承認錯誤,且雙方已和解,被害女也向法官表示可以給對方緩刑,以勵自新。

法官認為,陳男犯罪情節,與法定刑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兩者相較,有情輕法重之憾,依刑法59條予以減刑,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1年8個月,緩刑5年,期間保護管束,並提供60小時勞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