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院教授「4個字髒話」罵醫師 一個字代價7500元

▲醫學院陳姓教授因看診和醫師發生口角,以四個字髒話罵醫師,被屏東地院判處拘役30天。           。(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醫學院陳姓教授因看診和醫師發生口角,以四個字髒話罵醫師,被屏東地院判處拘役30天。(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在醫學院擔任教授的陳姓男子,2018年間持其生病的母親健保卡到醫院拿藥時,對醫師開立藥物及診斷書不滿,和醫師起爭執,罵4個字的國語發音的粗話,讓醫師感覺受辱提告;陳雖否認有辱罵醫師,屏東地院法官傳喚證人及證據後,認定他確有辱罵行為,依公然侮辱罪將他判處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等於要罰3萬元,一個字代價是7500元。全案可以上訴。

判決書說,陳姓教授於2018 年4 月6 日的晚上,持其母健保卡,至屏東縣一家醫院診間就診時,因對於診療的李姓醫師就是否為其未到場就診的母親開立減緩失智症藥物及相關診斷書的處理方式有所不滿,在走出該未關門診間門口時,先對李姓醫師口出「伊於醫學院教書,竟然醫學院會教出這種醫師,你這種醫生也不要再做了」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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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醫師聽到後相當不悅,致2人發生爭執,陳姓教授基於公然侮辱犯意,在診間外下樓手扶梯處,對站在診間門口附近的李姓醫師、以4個字的國語發音的粗話辱罵,李醫憤而提告。

法院開庭,擁有博士學位的陳教授承認和李醫師發生爭執,但他平常不會罵髒話,矢口否認有對李醫師有公然侮辱犯行。法官認為,平常不會罵髒話,並不代表於生氣之情緒下,不會口出侮辱他人;且當時陳係在醫院診間外下手扶梯處,對站於診間門口附近的原告出現公然侮辱行為,認為他確有公然侮辱行為,判處拘役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