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新年新希望,台北市交通大隊也要開始幫政府吸金,從102年1月1日起,汽、機車駕駛人當低頭族,酒測值標準從原本超過0.55,變成超過0.15毫克就依法開罰。低頭族也要小心!元旦過後行車時使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也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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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自明年1月1日起,增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開始執行,若行車時使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等,屬違規行為,分別處汽、機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及1000元罰鍰。
另增修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無駕、初次領駕照且未滿2年、職業駕駛人開車時,飲用酒類或類似物後,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15毫克,不得開車,並將依規定舉發。
由於酒測標準偏低,因此警方也呼籲民眾,千萬不要存有「喝一點不會超標」的投機心理,更不要以身試法,如有飲酒需求,可落實指定駕駛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返家。
交通大隊表示,相關新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由於在跨年隔天進行,民眾前往歡度跨年夜時,也應注意新規定,避免違法又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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