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PO文靠北前同事「吃喝海軍40年」 電焊技術員:我是善意提醒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朱姓電焊技術員與李姓前同事為了N95口罩起爭執,憤而在2017年12月於臉書「靠北長官2.0」PO文酸諷對方,「吃喝海軍40年」、「不幹事退休」、「年紀大了,BMI又超標」等話,反而吃上誹謗罪,被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他不滿上訴,但日前還是被高雄高分院合議庭駁回,全案定讞。

▲▼勞工,工人,電焊。(圖/Pixabay)

▲朱男主要負責電焊作業,李女卻不發給或提供過期的N95防護口罩,他氣得向上級報告,雙方因此鬧得不愉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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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提到,朱男2017年12月在臉書「靠北長官2.0」上PO文指稱,「李XX,我軍官退,48歲不靠關說,憑自己實力考試才有個備取,老天有眼讓我到左支部鐵工廠,發現原來國軍的腐蛆爛肉都在這,妳吃喝海軍40年了,海軍沒有欠妳什麼,沒妳的鐵工廠變得更好,妳年紀大了,BMI又超標,別那麼大脾氣,退休就記得把妳跟妳老公的退休金花好花滿,真羨慕妳,不幹事退休,海軍還要付妳200多萬元,真好,又來一個珠(豬)隊友」,後來卻立即刪除文中的腐蛆爛肉一詞,隔了5天又再次以相同的方式PO文。

沒想到這篇抒發情緒的文章被李女看到,朱男也因此挨告誹謗罪;他接受偵訊時否認有任何誹謗的意思並強調,李女並不屬於貼文中所稱的「國軍」,腐蛆爛肉一詞也不是在說對方,至於吃喝海軍40年一事,則是因為對方在退休前是負責管領N95口罩,卻經常讓他沒有口罩使用,進而影響到身體健康,況且字句中也有善意提醒「年紀大了,脾氣不要那麼大」,整篇文章雖然用字上有些激憤,不過,那是出於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的利益,所以不應該受罰。

▲臉書「靠北長官2.0」頁面目前已經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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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朱男一審還是被依誹謗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他不滿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現在網路資訊傳播速度快、範圍廣,在被害人澄清之前就已經傳播到眾所皆知,的確會對名譽造成影響,而朱男的文章一開始先自述自己正向的資歷,再點出兩人的同事關係,塑造出立於強大可信且知情的道德高點,並予以描繪李女偷懶、騙取退休金的負面形象,難以認為上述行為符合合理評論原則。

合議庭指出,考量到雙方早有宿怨對立(N95口罩爭議),朱男以網路文章含沙影射,一時新仇舊恨都是基於激憤,並非無端生事,加上他坦承犯行且態度良好,也沒有前科,量刑拘役30日並無不妥,最後裁定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