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蕙娟/綜合報導
中國、越南、韓國等東方國家部分地區,仍有人嗜吃貓肉、狗肉,被動保人士痛批不文明,但瑞士《每日新聞報》(The Tages Anzeiger)報導,狗肉和貓肉仍是該國部分地區農民膳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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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每日新聞報》指出,在阿彭策爾(Appenzell)和聖加侖(St. Gallen)地區,會屠宰貓狗供自家食用,或分給朋友吃,特別是健壯的羅威納犬種(Rottweiler),是他們最喜歡吃的肉。
「這沒有什麼奇怪的,」一位農民告訴記者,「肉就是肉。建築工人特別喜歡吃。」另一位農民告訴記者他如何飼養「肉狗」,當牠們成熟之後,就請屠夫朋友幫忙宰殺。當地人會用狗或貓肉醃製成辣味肉乾「mostbröckli」,就像醃豬肉火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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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瑞士,法律禁止以殘忍手段虐殺貓狗,也禁止買賣貓肉狗肉,但未禁止非商業規模的吃貓肉狗肉;不過,接受訪問的農民堅持匿名,以避免被動保人士控訴責難。
在動保團體的壓力下,有農民坦言已戒吃狗肉,但也批評社會太虛偽,如果不吃貓狗,「就沒有足夠的肉吃」。這篇報導未提及瑞士人每年吃掉多少貓狗的官方數字。另外,報導提及瑞士也有人用貓的毛皮製作大衣和床單。
早在1993年,動物福利組織Salez發動連署,要求瑞士立法禁止食用貓狗,主導人齊薇格(Edith Zellweger)說,「這是什麼肆無忌憚的社會,人可以吃他最好的朋友嗎?」但瑞士議會否決提案,聯邦獸醫局(The Federal Veterinary Office )回應,這是一個「文化問題」,並指出在一些國家也會飼養專供屠宰食用的犬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