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綽號「南港殺強」的竹聯幫南堂南賢會的前會長陳智強,因為傳播經濟利益糾紛,2018年6月遭擄走,押至新北嬰歌的鐵皮屋內圍毆,並以剃髮、燒紅鐵條烙印等方式凌虐致死,由於陳男死後家中只剩下老母一人,友人替他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法院判決被告3人得支付105萬餘元等喪葬費用,讓陳男後事得以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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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陳智強是竹聯幫南堂南賢會的前會長,2017年4月出獄後經營傳播公司,與另一名闕姓應召站業者是好友。同年底關男因為利益糾紛找來「南港殺強」陳男帶小弟到場談判,由於陳男態度強硬,雙方因此結怨,美鷹會成員甚至在外放話要陳男性命。
事後美鷹會為了打探陳男行蹤,暗中在陳男車底裝設GPS,以掌控陳男行蹤;2018月23日中午李灝、李志嘉、陳柏安前往南港區興中立體停車場埋伏,趁陳男取車時立即以頭套蓋布袋,圍毆後強押上車,載往新北市鶯歌區的鐵皮屋內凌虐。
法院調查,凌虐的過程中,兇嫌持電剪剃掉陳男頭髮後,再用瓦斯噴燈燒紅鐵門拉桿,烙燙陳男背部、臀部,甚至有使用瓦斯噴燈直接火烤凌虐,以球棒等物輪流毆打,虐待3小時最後以黑色膠帶將其勒斃並棄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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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院一審認為3人主動投案,符合自首規定,依照殺人罪減刑,判3人各11年至14年徒刑;但上訴到高院二審時法官則認為兇嫌手段兇殘,改判各12年至18年徒刑。
「殺強」死後家裡只剩老母一人,無力替他支付喪葬費,闕姓友人為此出面代他請求侵權賠償,包含塔位費用及骨灰位、牌位永久管理費、禮儀用品費及喪葬費用等,殯葬費用共計105萬9500元,且附上相關單位所開的發票,法院審理後判被告3人需全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