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張姓冷氣工人與吳姓同事,一起去桃園某間餐廳修冷氣,為了要確認冷氣運轉情形,張聽吳指示到2樓冷氣室外主機查看,竟慘遭漏電的主機191.2伏特電死;桃園地檢署1日偵結,認定張姓負責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且未提供電工安全帽、絕緣防護具等安全措施,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張姓負責人及一起去修冷氣的吳姓同事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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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前年10月5日電器行負責人張老闆(38歲),指派吳姓(37歲)、張姓員工,到桃園某間餐廳修冷氣,因張姓負責人未提供電工安全帽、絕緣防護具,致當天維修前,吳表示要確認冷氣運轉情形,指示張到2樓冷氣外主機查看,自己則在1樓。
未料,於啟動冷氣機電源,當天下午3點多,因為冷氣室外主機漏電,導致張觸電雙手臂被灼傷,到院前就失去呼吸心跳,急救後仍因呼吸衰竭死亡。張姓負責人於事發後向檢方供稱,因維修地點是家庭,依照往例不會穿戴絕緣設備,因為即使觸電只是有感覺不會太嚴重,所以當天也沒提醒2名員工要攜帶絕緣防護設備;吳姓員工則說,他們只有去大公司維修電器才會穿絕緣防護器具,一般住家不會穿戴。
桃園勞動檢查處調查表示,該冷氣主機外殼有漏電,電壓為191.2伏特,認定張姓員工是因未使用絕緣防護,作業時才遭感電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