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酒駕新制7月1日正式上路,竹南警分局1日起一連3天大執法,動員87人次警力,實施路檢攔查,3天共取締酒後駕車15件,包含首例因駕駛酒精濃度超標,同車3人因同車乘客均遭舉發,為苗栗縣第1件該罰則舉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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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分局長張文川表示,取締酒駕是常態性工作,大執法主要目的不是績效,所以連3天針對轄區內易發生危險駕車及易生酒駕肇事路段實施路檢攔查,共取締酒後駕車15件,其中包含1件1車4人,駕駛人酒駕超過標準,依公共危險移送法辦,另同車3人因係同車乘客均遭舉發,將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根據新修法令規定,提高酒駕違規罰鍰,機車處新臺幣1.5萬到9萬;汽車3萬到12萬。提高酒駕拒測罰鍰到18萬,再犯36萬,採累進處罰。連坐處罰同車乘客。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處罰年滿18歲之同車乘客,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提高自行車駕駛人酒後駕車之罰鍰。自行車駕駛人酒後駕車之罰鍰,提高至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拒絕接受酒測之罰鍰,提高為2400元。
張文川說,新法中針對汽、機車酒駕罰則分流、累犯、拒測、慢車酒駕、拒測等加重罰則,並增訂對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連坐處罰同車乘客、酒駕重新考照車輛須加裝酒精鎖及運輸業者附帶懲罰性賠償等規定,希望藉由處罰的加重,能有效嚇阻酒駕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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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警分局也再次呼籲,取締酒駕執法力道不會因大執法期間結束而減弱,警方將持續嚴正執法、加強取締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