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鬱夫自殺後…澳洲婦請求「屍體取精」獲准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澳洲一名婦人2年來不斷嘗試懷孕,結果都令人失望,最近她正在進行體外受精治療,沒想到丈夫卻因患有嚴重憂鬱症,在家自殺死亡,眼看希望就要破滅。幸好在她哀求下,最高法院法官艾德曼(James Edelman)做出緊急裁決,准許她從丈夫的屍體裡取出精子。

▼丈夫自殺身亡,澳洲婦希望能「屍體取精」。(圖/取自網路)

這名以「C女士」作為代稱的婦人在丈夫死後,立即向醫院提出請求,想要進行「屍體取精」,保留丈夫的精子作為未來體外受精時使用。不過當時院方拒絕了她的要求,稱沒有法院的命令無權動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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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女士抱著最後一絲希望,前往最高法院尋求協助。當時已經深夜,且馬上進入跨年假期,法院裡幾乎沒甚麼人,她一見到艾德曼法官後隨即訴說遭遇;艾德曼查看C女士過去2年就醫紀錄,最後以極高的效率與速度,依照《人體組織移植法》准許這項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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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曼說,《人體組織移植法》是指親屬可以指定高級醫師,移去死者的身體組織,精子也屬於該範圍。他還說「我沒有任何理由拒絕這名女士,而且我必須立刻做決定。」C女士當庭獲得批准後,立即前往醫院進行手術,順利保住丈夫的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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