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國營事業虧損還可以領高額年終,引發全民公憤。立法院4日通過親民黨團提案,決議國營事業年度經營績效獎金應連結經營損益,國會應保留實質監督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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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帳面上的年度虧損高達3百多億,還能夠考績甲等,領4.6個月年終獎金;一樣虧損的台電還有勞監察院踩煞車,才將甲等降為乙等。國營事業年終獎金亂象頻生,民怨四起,立法院決定整頓,納入國會監督體系。
4日立法院會變更議程,朝野同意將親民黨團提案,要求中央部會所屬公營事業與財團法人年度經營績效獎金發放,應送立法院備查相關主決議提案,改列討論事項第 1案,並無異議通過。
根據親民黨團提案,國營事業與公有財團法人績效獎金應連結經營損益,因「配合重大政策因素」導致虧損的經營責任豁免,不宜由國營事業、財團法人及其主 管機關自行片面計算及調整核定;換句話說,國營事業的年終獎金,不能自己說了算,國會保留實質監督權力,國營事業、財團法人應將影響決算盈餘政策因素項目及自行核算受影響金額,送立法院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