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前副處長顏正義,在工作群組轉傳行政院長蘇貞昌簽名後摔筆、同婚立法等2則假訊息,還狡辯一開始轉傳訊息,是為了要提醒同仁慎防假訊息,但經調查與事實不符,經考績會決議顏正義行為「嚴重斲傷調查局形象」、「重挫調查局局譽」,17日晚間發布新聞稿,將顏記1大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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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新聞稿指出,顏正義是同時將「蘇院長簽名」影片訊息轉傳「東海同學」群組及「展抱18期」群組,因「東海同學」群組中的同學告知是假訊息後,顏才先後收回2個群組的訊息,可見顏先前自述報告,稱轉傳至「展抱18期」群組,是為提醒同仁注意防範假訊息,但來不及完成警語等說詞,與事實不符。
另外顏也曾在5月19日轉傳「同婚立法」圖片到「偶突發」群組,「偶突發」是高雄市調查處對組長以上幹部轉達政令、業務指示之工作群組,調查局認為,顏在這2個群組轉傳指涉院長參加員警公祭摔筆及政府同婚立法有隱情等不實及評論之訊息,不僅使個人遭疑立場偏頗、行政不中立,並重挫調查局局譽。
調查認為,顏正義深為查緝假訊息業務主管,未能以身作則,率性轉傳未經證實真偽之不實訊息,嚴重斲傷調查局形象。綜合考量顏員職務、身分、是否據實陳述、造成局譽重大損失等情,依「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獎懲標準表」等規定,議決予以記一大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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