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馬叔安/綜合報導
大陸1名90後的正妹女大生,在大二休學在網上賣假冒奢侈品,一度在1年內的營業額高達6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700萬元),就連租屋處也被她當作「倉庫」,然而一屋子的「名牌」,除了一條她自己用的項鏈,其他全都是假冒品,北京法院日前一審判她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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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報》微信公眾號報導,這名女大生姓耿,休學開網店後,起初因貨物品質不好,很多商品一眼就能看出有品質有問題,銷路不順,她為了找到更好的貨源,親自去了一趟廣州,找到了兩家專做奢侈品仿冒的廠家,並通過其名下的兩家網路商店對外銷售。
報導指出,光在2018年1年的時間裡,她的營業額就達到600餘萬元人民幣,但她表示,其中100萬元左右來自刷單金額,實際的銷售額在500萬元左右,兩年來,其店鋪的利潤率大概在三成左右,獲利人民幣100多萬元(約新台幣4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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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警方偵查,光是在她屋內扣押的仿冒奢侈品,其相應正品的售價就達人民幣315萬多元(約新台幣1400萬元)。她說,「平時看這些假貨大街上也都有賣的,就沒多想」。她以為自己只是為了賺錢養家,買家也清楚這些商品並非正品,因此不存在欺詐和欺騙,並認可公訴機關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