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雪隧「攔車拍攝幹譙」PO照取暖 他打臉「開95還被狂閃」網戰翻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超扯!真是瘋狂不要命,竟在國五雪隧內攔車,人還下來對後方車輛拍照存證,網友代親友吳姓駕駛在臉書「宜蘭知識+」PO被攔車拍照畫面說:「雪隧遇到神經病...車開的很慢...還故意攔車...下來罵三字經...還拿手機出來錄影...」。事發前,攔車駕駛曾向警方表示,他車速約95公里卻在雪隧遭後方車沿途逼車及閃大燈,他眼睛刺痛才停車。

▲超扯!瘋狂不要命,國五雪隧內竟攔車拍照存證。(圖/翻攝自臉書「宜蘭知識+」,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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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國五雪隧內發生攔車拍照存證事件,網紛紛說:「真的太誇張了、太危險了啦」、「拿命開玩笑」、「塞車就是這種智障害的」、「這種素質都能走雪隧」、「看這阿北的樣子比較像是要叫救護車強制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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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也質問:「不太可能無緣無故的停車拍照,除了神經,不然就是被逼的火大」、「請問前面你有逼車嗎?」、「事出必有因」、「前面呢,你有沒有閃大燈逼車按喇叭,你只截取他錄你,會讓人覺的斷章取義」、「其實...沒有前面那段影片...沒辦法說什麼!」、「要po前面一點點的影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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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國道5號南向雪隧路段逼車案,國九隊調查,30日3時31分接獲當事人在雪隧內遭遇逼車情事,當事人表示行駛雪隧行速約95公里,卻遭後方車沿途逼車及閃大燈,導致其眼睛刺痛而停車。國九勤指中心則是請當事人下頭城交流道至頭城分隊說明及尋求協助處理。

國九隊說,將調閱CCTV影像,並找尋原PO文駕駛人協助提供相關影像及佐證資料,以利通知兩造雙方到場,並依法辦理,有關是否涉及刑責部分目前正在調查中。

另提醒用路人,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中規定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且須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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