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男子車忠達不滿同居林姓女友與江姓前夫一度住一個屋簷下,常遭江男辱罵毆打,竟買通國中同學吳明桓稱「能多嚴重就多嚴重」,趁江男剛下班返家時朝他開1槍,所幸送醫後脫離險境。台中高分院認為,車、吳2人僅因將對林女粗暴就要致人於死,行徑惡劣,依殺人未遂、共同持有改造手槍罪重判車男9年,吳男7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32歲男子車忠達與剛離婚的林姓女子交往同居,林女離婚半年後,也就是2017年一度回去跟42歲江姓前夫同居。車男事後得知,林女在跟江男同居期間,經常遭江男毆打及精神凌虐,因此萌生殺機,找來國中同學吳明桓共謀。
同年9月,車男以7萬元代價向不知名人士買來1把改造手槍及子彈數發,以30萬元代價請吳當槍手,並提供作案的紅色小客車當代步工具。車男先交辦,吳男趁他出國期間行兇,結果,吳男因找不到犯案機會而失敗。車男返國後,先跟吳男到苗栗竊取車牌,12日掛上車,同時支付7萬元「前金」給吳,並交代「能多嚴重就多嚴重」。
吳男當晚前往江男住家附近埋伏,發現江男剛開車返家,趁他下車時就朝他開了1槍後逃逸。江男因左側肱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左側上臂開放性傷口,彈頭還卡在胸部,其兒子發現立刻打119,送醫急救後救回一命。吳男在隔天準備潛逃出國時,遭航警逮獲,隨後循線逮捕車男。
2人落網後均坦認犯行,台中地院依殺人未遂、共同持有改造手槍罪判車男6年10月,吳男5年10月;偷竊車牌遭依竊盜罪各判3月,可易科罰金,2人不服上訴。
台中高分院認為,車男、吳男行徑惡劣,將一審判決撤銷,車男判9年,併科4萬元,吳男判7年10月;竊盜罪仍維持原判。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更多新聞】
►「好好照顧我女兒」太平槍手太陽穴中彈亡 警追4小時轟47槍
►獨/淚輸小王生日解鎖LINE!夫揭3寶妻「外遇甜吻照」 報案反遭毆逼和解
►WISH飆180緊咬賓士AMG!寶媽刑警飛車追緝槍手 笑稱:這是日常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