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1名從事營養品直銷業的陳姓女子,為推展直銷事業,約1名男客戶一同到台中與新客戶見面,分享使用經驗,但陳女為避嫌,約母親一起3人同行,當晚3人投宿台中汽車旅館,隔天上午陳母先行離開返回台南,未料陳女丈夫一路跟蹤「捉姦」,怒告陳女等2人通姦求償,台南地院認罪證不足判陳女丈夫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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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中,陳女等2人都否認有通姦等情事,陳女向法官表示,因為台中的新客戶與被告有相似背痛問題,就邀請對營養品直銷有興趣的被告,一起到台中分享使用經驗,但她考慮丈夫猜疑個性,為了避嫌,就找母親一起同行到台中,不料該名新客戶當天臨時有事耽擱、無法如期見面,只好改約隔天在台中1家咖啡店見面。
陳母提議當晚先投宿台中,陳女上網查詢只剩該投宿的汽車旅館有一間空房,陳女等3人則住進這房間,陳母可證明陳女等2人未發生性關係及不當行為。隔天中午,陳母先離開坐火車回台南照顧孫子女。陳女等2人在陳母離開後,隨即退房離開汽車旅館,不料陳女丈夫竟出現在現場攔阻,對2人口出惡言。陳女也提出她與陳母及被吿當事人LINE對話內容,證明並無丈夫所提告外遇通姦情事。
陳母則證稱,確實有跟女兒等2人到台中,當天因女兒新客戶行程出問題,改約隔天下午見面,女兒臨時訂到汽車旅館1間兩人房,她不得已只好跟女兒等3人一起擠1間房,陳母也能如實說出汽車旅館房內擺設。
由於陳女丈夫提不出其他有關陳女的不當交往關係及通姦事證,台南地院認為罪證不足,判陳女丈夫敗訴,而陳女與丈夫也在事後結束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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