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已婚林姓水電工到一間餐廳修冷氣,因此認識林姓老闆娘人妻,沒想到兩人竟發生性行為還獨處17小時。林女丈夫發現被戴綠帽,查扣事後衛生紙,怒向兩人求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官判兩人得共同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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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林男負責林女所開設的餐廳冷氣維修工作,因此和她熟識,雙方也都知道對方有配偶;2016年11月13日深夜11時許,他到她住處發生關係,且一直睡到隔天。
隔天下午3時50分許,林夫回家發現林男的車停在樓下,進門質問也讓林男坦承有嘿咻,並報警扣取衛生紙等證物。他說,此事導致精神上巨大痛苦,也和妻子離婚,請求兩人賠償80萬元。
林女不否認有和林男發生關係,但說和丈夫婚姻關係不睦,婚後由她獨力承受經濟及家庭壓力,實已心力交瘁,疲於應對婚姻關係,但丈夫請求金額過高。林男也說,有意與對方和解,但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太高。刑事部分,兩人因犯通姦罪,各判有期徒刑3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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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法官認為,林夫和妻子結褵約8年,並育有未成年子女,因她和林男之間的不當交往導致婚姻破裂,走上離婚一途,精神上必受有相當痛苦。法官考量林女和林男的財力和家庭狀況,判連帶賠償30萬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