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兆麟/台東報導
為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保障用路人生命、身體、財產之安全,台東縣警察分局自8月中旬起,規劃易肇事時段、地點執行交通大執法勤務,取締重點市區道路以取締未戴安全帽、不依規定二段式左轉、闖紅燈等,另知本、富岡、卑南等地區於省道台9、11線易發生超速,違規超車等路段,實施定點測速稽查違規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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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警察局台東分局統計今年1-8月已發生2,200多件死亡、受傷交通事故,其中造成死亡者已達14件15人(65歲以上年長者占10人),較去年10件比較增加5件,因而受傷者已達2,138件,較去年同期1,981件比較增加157件。
台東分局分析交通事故形態、時間、地點等因素,主要肇因以「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標誌管制」為多,易發生事故的時段以上午10-12時及下午16-18時為最多,發生事故地點以台東市更生、中華路等主要幹道為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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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年長者死亡事故部分,占整體百分之六十七,故為維護年長者交通安全,於今年初持續就「護老專案」,宣導灌輸駕駛人正確禮讓觀念,希望降低高齡者及行人交通事故肇事率,為使民眾了解警察機關執行方式,先期已先採取勸導方式執行,並利用各種集(機)會及治安座談會,宣導民眾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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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警察分局長郭子弘呼籲年長者於清晨、天色昏暗外出時,請穿著亮色衣服、配戴反光飾物或攜帶手電筒,並儘量靠路左行走面對來車;穿越道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看清左右無來車時再儘速通過。
郭子弘強調,交通大執法稽查取締違規並不是以處罰為目的,而是在導正駕駛人用路觀念,養成守法習慣,以有效落實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再次叮嚀提醒民眾「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