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針對韓國瑜座車及私家車疑遭置放追蹤器案,高雄市新聞局21日中午12時34分發出聲明,指蔡英文2011年在野時,抨擊當時的馬政府進行「政治偵防」,質疑蔡當時為何沒提告?不過立即被律師黃帝穎打臉,表示自己就是當年提告的委任律師,新聞局長王淺秋則在5小時內改口,親自說明是指「非蔡本人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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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自爆自己的座車「可能」遭裝置追蹤器,但又隨即表示「不會提告」。不過總統府認為,雖然是告訴乃論罪,但仍建議應該馬上提告,因為事涉證據保全問題,若日程延宕,證據恐有流失造假的疑慮。
高雄市新聞局21日中午12時34分發出聲明表示,蔡英文既然也曾經身在被政治偵防的疑慮中,如今掌握國家機器更應該率先作表率,捫心自問是否要求相關單位對韓市長作監控,並應主動宣示下令不讓國安情治單位介入選舉情搜監控相關人,而不是說一套做一套,逼著韓市長自己去作無謂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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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新聞局的聲明馬上被打臉,當時協助蔡英文告發的律師黃帝穎就跳出來,強調「調查局流出一個公文,這案子是專案對總統蔡英文做情蒐」,這案後來雖然不了了之,但是是有基礎的證據在,他認為高雄市府發的聲明,只是凸顯韓國瑜毫無法學素養。
高雄市新聞局長王淺秋則在聲明後的5小時內,親自出面召開記者會,針對質疑蔡英文當時為何沒提告?改口表示是指「非蔡本人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