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唯甄/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周姓人妻,在臥房內發現丈夫手寫的3本「通姦日記」,內容提及自己和徐姓女同事「第一次性交」、「開房257 次、性交410次」等字眼,氣得向兩人提告、求償100萬,丈夫辯稱日記內容都是「看A片後」自己編造的,但法院認為此舉已經造成妻子精神痛苦,最後判丈夫需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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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周姓人妻指控,丈夫從8年前開始和公司徐姓女同事外遇,直到去年她在臥房內發現丈夫手寫的日記,兩人姦情才曝光,挨告後洪姓丈夫辯稱,自己和徐女只是普通朋友,日記上的內容則是自己「看了200多部A片、色情小說和圖片後,依照各種情節紓解壓力而編造」。
「如果日記寫的是真的,怎麽可能放在臥房裡?」,除了洪男喊冤,徐女也稱自己跟洪男只是朋友,雖然日記中有提到徐女婆婆過世、女兒心情不佳、公公住院過世等細節,但無法就此證明兩人有不正常的往來關係。
法院傳喚女兒到庭,證稱日記本被發現後,一家三口曾坐下來長談,父親當場承認自己跟徐女外遇,還要求媽媽能否私下和解。最後高雄地院認為,洪姓丈夫已經承認外遇,日記內容也造成原配極大的精神痛苦,因此判他需賠償妻子30萬元,至於徐女部分,則因證據不足免賠,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