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宛貞/編譯
南韓2016年爆出崔順實干政醜聞,俗稱「閨密門案」。時任總統朴槿惠涉及收賄及濫權等多項罪行,隔年3月成為該國史上首名因彈劾下台的總統;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鎔也因行賄被起訴。大法院預計今(29日)下午2時(台灣時間1時)宣讀2人的終審判決結果,將透過電視及網路同步轉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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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法院認定朴槿惠收受的三星相關賄賂金額達80多億元(約新台幣2億元),2018年8月判處25年徒刑及200億(約新台幣52億元)罰金;崔順實則重判20年。李在鎔2017年8月被地院判決貪腐等罪名成立,但隔年2月二審法院僅認定李在鎔行賄36億元(約新台幣9千萬元),改判緩刑並當庭釋放。
朴槿惠及李在鎔同樣涉入閨密門案,二審判決卻大不相同,最大癥結點在於對賄賂的認定。三星集團送給崔順實女兒鄭維羅的3匹馬價值達到34億(約新台幣8787萬元),是否被視為賄賂將成為終審判決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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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指出,由於行賄金額未達50億,李在鎔二審才會獲判緩刑。當時法院認為,三星僅將3匹馬「出借」給鄭維羅,馬匹所有權並未轉移至崔順實手中,因此減輕李在鎔刑期。但大法院若將馬匹認定為賄賂,李在鎔行賄金額便會超過50億。外界多猜測,大法院推翻二審判決的可能性相當高,至少會判3年以上徒刑。
朴槿惠干政案二審被判25年,加上收受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費案及違反公職選舉法2案的8年徒刑,共判囚33年。然而,公職選舉法適用於總統等公職人員的特定犯罪行為,因此賄賂罪名應獨立宣判。然而,一二審法庭皆不顧相關規定,針對朴槿惠的多項罪名合併宣判,相當於違反公職選舉法。專家認為,大法院極有可能因此推翻原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