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許姓男子今年7月間因他案在蘆竹警分局接受員警製作筆錄,期間員警詢問時,許竟回嗆「干你屁事」,員警以當場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偵辦;許男坦承確實曾向員警說出此話,檢方則以許男因被他人提告,不願誠心配合,言詞粗鄙對公務員有欠尊重,但難以認定有侮辱公務員之故意,29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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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50歲的許姓男子在7月20日凌晨0時20分許,因另案被告接受員警製作筆錄,章姓員警通知他到派出所製作筆錄詢問其前科記錄時,許男莫名火氣對章員嗆「干你屁事」,令章員深感難堪,認為許已涉嫌侮辱公務員,依當場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桃檢偵辦。
許男事後坦承當時有說過此話,但並非是罵警員,警方則提供當時製作筆錄之錄音檔佐證;檢方認為,許男是因他案被告,不願誠心配合,應答時刁難傲慢且言詞粗鄙,對公務員有欠尊重,然至多僅足認其為人處事應對進退態度有可議之處,29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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