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安莘/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少女指控,從8歲起至13歲,繼父會趁她熟睡時伸狼爪猥褻臀部、下體,還在浴室放手機想偷拍她洗澡。新北地檢署認定他猥褻少女5次、偷拍未遂1次,29日依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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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這名繼父原與少女和其母親同住在新北市,卻從2009年少女8歲起,繼父會趁在她在房內熟睡時,多次闖入她房間,將手伸進少女內褲撫摸屁股和下體逞慾;2011年間還企圖用手機偷拍少女洗澡,不料少女察覺異狀,才沒讓繼父得逞。事後少女向母親坦承訴苦,繼父的獸性才曝光。
檢方起訴後,繼父辯稱,2011年11月看心理醫師前,有持鑰匙進入少女房間猥褻,但只有那麼1次,確切發生時間也不記得了。但檢方依據少女與母親的對話記錄等證據,認定這名繼父共猥褻少女5次、偷拍未遂1次,依成年人對兒童或少年犯乘機猥褻、拍攝少年猥褻影片未遂等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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