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43歲的藍姓人夫於2015年至2018年間,與28歲的李姓小三多次在大安區某汽車旅館性交,遭藍妻發現後,怒告2人通姦,北院於2019年2月25日判藍男、李女各4月徒刑。藍妻原以為老公會安分點,不料李女與藍男在判刑後仍持續約會,李女還在LINE訊息上向藍男討錢,「給我蘋果電腦,我就幫你吸兩下」、「民事判多少你要幫我賠喔」,讓藍妻超火大。北院9月2日開民庭時,法官尷尬表示,「通姦判刑後還繼續約會,真的蠻少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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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訊時,只見李女身穿一字領露出白皙嫩肩,一頭長髮及肩配上無辜眼神,再加上開口時那輕柔的聲音,對法官的提問頻頻點頭,宛如鄰家女孩般的清純模樣,散發出一股致命的吸引力,實在難以想像會是個跟大自己15歲男人搞不倫的小三;記者聽庭時也不禁感嘆,「難怪藍男會把持不住。」
但藍妻律師可沒放過她,拿著LINE訊息截圖頻頻問罪,表示李女在判刑確定後,仍持續跟藍男約會並要錢,並提出其中一段記帳內容,指李女在LINE上以「房租」為代號,每次與藍男性交後要4000元;但李女否認,表示自判刑後2人就沒再性交,只是藍男認為2人姦情曝光害李女被告,對她很抱歉,每個月補貼她部份房租,「房租」真的就是房租。至於「給我蘋果電腦,我就幫你吸兩下」、「民事賠多少你要幫我賠」等訊息,李女不否認,但她強調,「我跟藍男沒有達成共識,我沒要到錢」。
法官見到這誇張的情節,也尷尬表示「判刑後還繼續約會,真的是蠻少見的」,並嘗試協調雙方和解條件,但律師表示藍妻情緒激動,根本不願和解,且擔心就算索賠可能也是「藍男買單」;李女表示她願意賠錢,但能力有限也賠不了太多。
為求盡快結案,法官提出解方,「看是不是協調個和解金額讓李女分期,並設立高額違約金,若李女事後違約與藍男糾纏不清,就要全額賠償」,並向李女問說「是否願意與藍男斷絕來往」,李女立即回答,「我也不想再跟他來往了」。但藍妻依舊氣憤難耐,與律師通話時直接回絕法官的建議,律師只好與李女留下電話,待協調後於下次庭期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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