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20歲的陳姓男子透過臉書認識年僅13歲的少女小蓮(化名),兩人進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後來他提議見面,卻為了省開房間的錢相約在菜園「開戰」,光是2個月內就發生5次性行為,最後因為女方家長察覺有異報警,被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依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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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陳男是在去年11月透過臉書結識小蓮,兩人互加好友之後時常聊天,越聊越投緣進而成為男女朋友,但他明明知道小女友才13歲,卻在相約見面之後將人帶回家,加上為了省下開房間的錢,乾脆就在偏僻的菜園發生性關係。
雙方發生性關係後仍持續見面,小蓮也沒有感到反感,甚至同意讓男友來家中約會,光是從2018年11月到2019年1月間,兩人就發生5次性行為,後來是因為她的家人察覺有異,檢查手機竟然發現曖昧訊息,整起事件才被揭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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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加上有醫院驗傷報告佐證,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他犯行明確,最後依5個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