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即將在10月6日上路,時間僅剩1個月,交通部為讓Uber能順利轉入計程車體系,近日將開放多元化計程車可預告車資、免跳錶,但Uber司機怒批「加開場次根本不夠」。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政策方向沒有變,時間不足部分已在研議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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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5月通過「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修正草案,正因嚴重衝擊Uber駕駛生計,也被稱為「Uber條款」,歷經4個月的過渡期及緩衝期,將於10月6日正式取締,違者可處9千至9萬元罰鍰,這也讓Uber是否能夠留在台灣備受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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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叫車平台代催駕駛自救會6日直衝交通部陳情,口中「延緩執法」、「部長出面負責」等口號,跪在地上要求延長103-1緩執法衝期,給全台上萬平台代僱駕駛一條活路。自救會召集人李明達表示,交通部要求7月提出相關資料,7月中就已經提出資料,但官員8月卻問有提嗎,根本看不到效率,代僱駕駛10月初沒有工作,但官員還是照領薪水,交通部官員心態不正確。
自救會提出三項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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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求交通部長接見,了解代僱駕駛無法順利轉到多元計程車的原因,協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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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要求交通部主管官員主動了解問題,以公權力要求相關單位及業者協助,落實修法。
3.在逾萬代僱駕駛生計獲得充份保障前,交通部不得執行103-1,不得開罰,應延緩 執行,給代僱駕駛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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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說,從103-1公告以來,3個月來積極跟交通部溝通,盡全力配合政府政策跟走向,部長喊出人合法、車合法,也很努力配合政策,肯定部長政策,希望司機可以留下活口,部長、次長政策下達後,在做團協時產生很大的問題,最大問題是執行政策的官員,與部長的認知有很大的落差。
「計程車產業表面說歡迎,實際卻是不斷阻撓。」李威爾說,計程車業者只為了自己的利益,正是代僱駕駛進入計程車最大的阻礙,公路總局跟警察協商給錯的訊息,包含人次、場次,自救會的問題是實際問題,官員卻是不針對問題做正面解決,4個月預告期進度嚴重落後,交通部有做事,但跟做對、做好事是不同的。
李威爾舉例,現在為止,最大司機區域在雙北,考試目前到9月已經額滿,而且是爆滿,現在要去報只能報10月16日的新北市場次,但是法規10月6日就要執行,1萬多名的司機根本不能報考試,公總不承認場次跟數量是錯估的,一昧看到冷冰冰的數字。
交通部長林佳龍上午出席「交通科技產業會報」時說,感謝計程車業者、Uber業者願意配合交通部新的政策,Uber納管的方向是大家支持的,交通部必須協助司機轉型,計程車的營業登記證需要經過考試,車子的貸款也必須無縫的轉移,這兩部分已經開始實施,確實反應非常踴躍,每周幾乎都有近千人考試,已1萬輛計算,需要近半年才能考完,時間不足會有一些緩衝配套措施,會聆聽各界意見。
林佳龍表示,運管條例修訂10月6日上路,政策方向沒有變,但人車合法化需要考試、辦理證件等,時間不足有在研議緩衝期,現在討論的是時間不夠,要讓司機有路可走。他說,最近有兩個新的配套,包含預告車資,把共享經濟新應用用在轉型升級;允許跨區領照,要有緩衝機制,讓人考試納管、讓車交易完成。
針對自救會訴求延緩執行,交通部補充表示,轉型過程中會充分考量駕駛人生計問題,對於自救會駕駛人如係因刻正準備執業登記證考試、尚未考試合格等因素,致無法於原訂期程內完成資格取得,但又確實有意願轉職多元化計程車者,交通部將會考量予以一定緩衝期,以協助駕駛人順利轉換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