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司法界爆發重大醜聞,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政風單位查出,疑似在最高法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任內,接受不當飲宴、與當事人過從甚密,涉嫌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行為,他已經自行請辭公懲會委員長職務,司法院十七日將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他的不當行為是否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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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木親自請辭職後,成為我國司法史上,首位因違反行政倫理而下台的公懲會委員長。由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掌管全國公務員行政究責,委員長竟因行政倫理問題而下台,格外諷刺。
石木欽是司法官學院15期結業,曾任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與庭長、最高法院法官與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資歷完整。
司法院發佈聲明指出,石木欽於1997年7月22日起至2014年6年20日之期間(分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涉嫌為其翁姓友人就訴訟案件提供法律意見,於相關案件繫屬中,與之多次宴飲及不當往來,嚴重違反法官倫理,傷害司法形象,也讓絕大多數兢兢業業於崗位上的法官聲譽,連帶受累。
此外,台北地檢署也接獲檢舉,並在4年前立案調查石木欽,經過清查後,發現他與多名資深法官熟稔,並多次在中南部接受案件當事人邀請的不當飲宴。但因查無對價關係,另有些行為已經超過追訴時效,檢方最後對石木欽涉案部分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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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仍有知情人士看不下去,對監察院提出檢舉。司法院接獲通報後,已經決定在17日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石木欽的不當行為是否懲處。而石木欽也在收到通知後,自行請辭,目前仍未針對此事回應。石木欽一向被視為與親綠的法官,他在高院院長卸任,轉任公懲會委員長後,公懲會做出許多改變,包含對前中研院長翁啟惠懲戒,並在台大校長管中閔懲戒案中,破天荒公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