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東方設計大學前教師吳男2017年任教期間,邀約同校講師、也曾有師生關係的陳姓女子在同年3月26日前往台南參加藝文活動,其後竟邀約陳女在27日凌晨前往鳳山一間有女陪侍的「卡拉OK店」餐敘。陳女入座後驚覺聚餐地點怪異,原本與吳師相對而坐的陳女竟被吳師叫來「坐在旁邊」,還當著其他同學的面拉住陳女頭髮強吻約3、4秒,直到旁人出聲制止,吳師這才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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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陳女被狼師強吻後並未立即報警,直到同年6月2日才向鳳山警方報案,遭到吳師妻子質疑另有企圖,因案發後陳女又在臉書上發文感謝吳師舉辦美妝比賽、又與吳共同合照,懷疑陳女係因美妝比賽舉辦期間未聘請她推薦人選,因而生恨設局陷害,並向法庭提具陳女所傳的色情圖片簡訊、臉書截圖等證據。
但陳女在庭訊時供稱,考量到對方也曾是自己就讀二技時的老師,原本案發後想原諒吳師,再加上自己也在任教,且又怕男友知悉強吻事件,才打算息事寧人,直到某日耳聞吳師後續任教的中信金融管理學院傳出有學生也被吳性騷擾,再加上自己在任教的東方設計大學主任的鼓勵下,這才決定前往警局報案。
陳女也說,吳妻指控她意圖破壞家庭一事,應是某日看見吳師酒醉後手搭在她肩上,才覺得她別有意圖,且性騷擾發生後,與吳的關係並無變化,於公於私仍要分清楚,即便被強吻事件發生在前,公事上也因吳師協會主辦的美妝比賽拿到總冠軍也要感謝他,至於性暗示圖或黃色笑話則是2人平常在LINE上面往返的玩笑話。
吳師事後雖向法庭提具東方設計大學性平會的調查報報,以及教育部公函認為陳女與其他被人害人串證,但法官當庭查閱後卻打臉了吳師的「串證」認定,且教育部公函明明是寫「被告在無其他申訴理由予以駁回,維持學校性平會調查結果,顯然與吳的認知相反,不足採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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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後認為,總是吳師與陳女曾有師生關係,2人也因美妝比賽有業務往來,但吳卻在酒後趁陳女來不及抗拒之際強吻數秒,已屬性騷擾行為,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處2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