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29歲男子陳昱安拒絕工作,因要錢被拒就將父親砍殺百刀致死,一、二審都被判決死刑。最高法院16日展開第3場「生死辯」,陳昱安辯護律師王寶蒞指出,現代年輕人謀生不易,生活環境嚴峻,陳昱安雖啃老弒父,但仍罪不致死,「當啃老族又怎樣?」律師強調司法人看問題應更有高度,盼處陳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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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兇嫌陳昱安服完兵役後一直都沒有工作,缺錢就向父母要,因而常被父親叨念,並拿他和兩個弟弟做比較。
99年9月,懷恨在心的陳嫌持預藏的生魚片刀、菜刀,狂砍老父118刀致死,事後警方還在其房間搜出一份「殺人摘要」,顯示他是有預謀要殺害家人,一、二審都被法院依殺害直系尊親屬致死罪判決死刑。
但辯護律師王寶蒞認為,法律有侷限性,是冷冰冰的,若要判決一個人死刑,司法人應從問題的本身去探討,要用更高的角度來檢視此案。
他從現代年輕人生活艱困角度出發,強調啃老並沒有錯,檢方以殺人摘要指控陳預謀殺人,這與其殺父動機無法建立關聯性。律師建議合議庭判陳無期徒刑,並限制假釋,不要判到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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