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世凱/綜合報導
香港反送中行動至今仍未出現緩和跡象,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昨(16)日發表聲明,譴責示威者利用汽油彈攻擊警員;另外,他也首次警告示威者,「現場警員很有可能會使用相應武力或武器,包括以實彈槍械制止」。香港民間組織「民權觀察」對此表示,該言論極不恰當,過度簡化使用致命武力的決定及考慮因素,只會加劇警民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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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港媒報導,15日的遊行活動最終演變成暴力事件,身穿黑衣的抗議者向政府總部和防暴警察隊伍投擲磚頭和燃燒彈,防暴警察則用催淚瓦斯和高壓水槍回擊,混亂場面一直持續至深夜才逐漸落幕。港警指出,「暴徒在金鐘一帶使用超過80枚汽油彈,並向指揮交通、沒有裝備的交通部警員丟至少3枚汽油彈。」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稱,警方在915遊行中共發射了32枚催淚彈、11發橡膠子彈及12發海綿彈,同時拘捕55人,包括48名男姓及7名女性,他們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襲警、縱火、公眾地方打鬥等罪名。
林志偉表示,若示威者用汽油彈等武器進行襲擊,「現場警員很有可能會將之視作對自身或他人的致命武器,使用相應武力或武器,包括以實彈槍械制止(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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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權觀察對此批評林志偉的言論極不恰當,也過度簡化使用致命武力的決定及考慮因素,認為這說法只會加劇警民對立,混淆警員對使用致命武力指引的理解,或者令警員誤以為警方放寬使用致命武力的原則,讓民眾以為警方將以致命武力鎮壓示威活動。
民權觀察強調,「警員只可在自身或他人的性命受到逼切威脅,以及無法使用其他更低程度的武力制伏有關人士,警員才可考慮使用實彈槍械;任何警員必須為自己使用武力的決定負責,錯誤及不法地使用致命武力可能讓他們背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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