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小姐放鳥性侵53歲媽媽桑報復! 17歲男被判入獄7年鞭刑15下

▲▼鞭子,鞭刑,鞭打。(圖/CFP)

▲涉案少年被判7年刑期以及鞭刑15下。(圖/示意圖/視覺中國)

記者李振慧/綜合報導

新加坡一名17歲少年因為和朋友被應召小姐爽約,為了報復,竟然就改約53歲媽媽桑,等人到場後不但持刀威脅性侵,還要對方留下身上所有財物才准離開,日前因性侵、搶劫等罪被判入獄7年與鞭刑15下。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17歲施姓少年2017年與23歲友人楊男以及其女友周女聊天時,一起想出勒索賣淫女子的方法,便於10月1日找上53歲媽媽桑請對方幫忙介紹一名菲律賓裔的小姐上門,沒想到小姐突然爽約,他們便以新加玻幣900元(約台幣2萬元)的報酬,要求媽媽桑於隔日親自提供「到府服務」。

媽媽桑被騙進楊男房間後,施男與周女假扮成高利貸份子突然闖進屋內,要求她幫忙支付楊男的債務,不從就被施男持刀架在脖子上,威脅脫掉身上衣物,等到情侶檔離開後慘被性侵。

受害人一共被偷走新加坡幣100元(約台幣2248元)現金,以及2支手機和香菸等財物,警方接獲報案後,很快便於隔日逮捕3人到案,調查後發現這並不是3人第一次犯案,9月時也曾使用類似手法搶劫了另一名性工作女子。

本案16日開庭審理,施男的父母寫下689字求情信,希望法官能夠念在孩子年紀還小的情況下網開一面,然而副檢察官指出,3名被告雖然年輕但已多次連續犯案,且施男還犯下性侵罪行,希望法官能夠處以重刑。施男後來被處以7年刑期和鞭刑15下,楊男則被判處3年刑期和鞭刑12下,周女則被處以4年刑期。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該答應女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