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交通部航港局為強化管理船舶載運危險品,打造安全海運環境,19日於南部航務中心舉辦船舶危險品相關法規座談會,廣邀產官學界人士參加。座談會中,著重於載運危險品船舶的消防設備、人員保護及緊急應變能力提升等事宜,期望透過充分溝通,以凝聚各界對於法規修正的共識,第2場次預計24日於航港局局本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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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法2018年修正兩大重點,第一為載運危險品船舶自11月28日的特別檢查起,必須符合適載認證標準,第二為載客船舶禁止攜帶或託運危險品。航港局表示,由於國際海運危險品章程(IMDG Code)每隔2年就會有新增、修訂規定,本次與專業危險品研究團隊合作機會,通盤就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檢討更新,希望達到國內法規與國際公約無縫接軌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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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長郭添貴表示,航港局對於促進海運安全不遺餘力,近年已將危險品管理列為重點推動業務,本年度針對船員、貨櫃場及航港局的檢查人員均有開設相關訓練講習,積極提升災防意識並持續強化安全準備。有關24日上午9時舉辦的台北場次座談會,歡迎所有關心船舶危險品管理的民眾報名參加,報名網址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