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廖安莘/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魏姓男子任職於某科技公司,因派駐大陸工作而與當地台商熟識,竟在2013年至2016年間夥同大陸人士及在台的許姓妻子違法從事地下匯兌業務。桃園市調查處指出,由於魏男、許女2人在台的銀行帳戶3年間匯出匯入之匯兌金額逾23億元,因金額龐大引發注意而查出此情;2人坦承犯行,並表示因此獲得322萬元的報酬。桃園地檢署20日依違反《銀行法》將魏男、許女2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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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魏姓男子(47歲)於2003年派駐大陸,因工作之便而結識許多的台商,自2013年4月起至2016年1月,竟與一名台商高男與其大陸配偶汪女一同從事地下匯兌業務,若有客戶需要匯款至台灣,就由汪女收受人民幣後,通報在台的許女(44歲),再由許女將台幣匯入指定的客戶帳戶內;然而台灣客戶若需匯款到大陸,亦循相同手法匯兌。
桃園市調查處指出,由於魏男、許女2人的銀行帳戶在2013年4月到2016年1月間,3年內出現23億3876萬多元的匯出匯入之款項而引發注意,且認為與他們的工作收入不成比例。魏男、許女2人坦承犯行,並表示從中獲得322萬元的報酬,桃園地檢署20日依違反《銀行法》將2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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