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愷昕/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已為人夫的胡姓男子2016年至2018年間不時會前往汽車旅館開房間,三年下來前後一共16次,每次都跟不同女性發生關係。張姓妻子發現老公後在外偷吃後,氣得提出告訴。對此,法官依妨害婚姻判處胡男7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胡男在2016年至2018年間,前後一共16次在台中地區的汽車旅館與多名不詳女子發生關係,接著於2018年3月時親口向妻子坦承在外偷吃,想與妻和解並求得原諒,但妻子得知後精神痛苦不堪,認為先生的行為已破壞家庭和諧及穩定,憤而對丈夫提起告訴。
對此,法官表示,胡男在偷吃的時間上都有一定間隔,16次的對象也非固定之人,難以確認男女間有過度密切的情形,只能說每次偷吃都是為了滿足生理慾望而為,雖在時間差距上可以分開討論,但在刑法評價上,因各具獨立性,每次行為皆可獨立成罪。最終,胡男被判通姦共16罪,個處有期徒刑2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7個月,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更多新聞】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摸一下沒什麼」洋男電梯口亂摸少女 硬拗「性騷沒猥褻」判3年半
►見妹妹躺沙發...忍不住撲上5度進出!變態哥還拿「原子筆+跳蛋」喊:她是醒的
►小妹妹「被逼玩脫衣撲克」壓床!他完事瞎喊:我不行 女友打臉:能硬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