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致凱/綜合報導
花蓮縣前縣議員張智冠,涉嫌於議員任內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花蓮地檢署和法務部廉政署等單位持搜索票搜索張智冠,約談張智冠夫妻等人到案,認定涉貪276萬餘元。檢方26日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獲准,助理則獲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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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張智冠當選縣議員後,並未實際聘用鄭姓等2名助理,卻由妻子向兩人收受金融機構帳戶作為議員補助費的匯款帳戶,再由張智冠分別製作不實文書,交付花蓮縣議會詐領助理費,4年間共貪污276萬餘元。
檢方認定張智冠夫妻涉犯偽造文書和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嫌疑重大有滅證、串供之虞,因此向花蓮地院羈押獲准。至於2名人頭助理則分別依照涉案情節,諭知5萬元交保候傳和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