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錢玉紘/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廖姓水電工遭到女性顧客指控,趁著到府維修的時候性侵,之後還「每周一次」頻繁下手,被對方控告。但是在出庭時,廖男始終否認有性侵,並稱兩人曾是男女朋友,秀出分手前的甜蜜LINE對話紀錄當證據,新北地檢署調查後,才以不起訴處分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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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廖姓水電工的是一位40多歲的熟女,她指控,去年7月中,廖男到她家修電線,突然就把她拉到房間裡,不顧反抗強吻,硬是性交得逞,之後更每周一次到家中性侵她,一直持續到10月中,今年3月也對她指侵。
不過,廖男到案時表示,與熟女曾是男女朋友,去年7月交往,到今年4月分手,因此被指控的性行為都是雙方合意,沒有強迫或是性侵。檢方調查兩人之間的LINE對話紀錄後發現,有許多親密對話內容,例如「幹嘛這樣吃醋了嗎?」、「你有沒有給我秀秀」、「這種秀秀人家不要」、「是你想我吧」等,兩人也在3月時計畫一起出遊。
熟女反駁,秀出4月傳的LINE對話紀錄中有「我在派出所要告你強姦」、「我哭很久,我也把一開始你侵犯的事一五一十的說了」、「我不再吞忍包容害怕男友知道」等語,證實有被性侵。
不過,女子也承認,某次廖男到家中修完電線之後,有打電話問朋友「工錢怎麼算」,對方說請喝料就好。檢方認為,女子案發後第一時間並未報警,反而是先問怎麼算錢,不符常情。此外,女子若是被性侵,按常理應不會再讓對方來住處修水電,但她卻一再讓廖男前往,也有違常理。由於全案僅有女方單一指述,缺乏其他具體事證,檢方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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