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新竹38歲男子黃中琦因控制不住性慾,掛上偷來的車牌後騎機車到竹北市公園,隨機找到2名11歲女童,竟先後將她們脫褲「指侵」,造成女童下體撕裂傷流出大量出血。檢警逮捕黃嫌時注意到他刻意修剪指甲、關掉手機,意圖逃避追緝;儘管黃男在法庭上縱聲大哭,檢方仍以嫌犯心思縝密,連續性侵幼女後毫無悔意,建請院方絕不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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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檢警查出黃男5月先偷了1塊機車車牌置於車廂內,到了7月26日晚間7點時關閉手機,並在犯案前換上贓牌。
到了晚間8點,黃男行經高鐵特區時看見2名11歲女童阿珍、阿欣(化名)在公園玩耍,停妥車後便溜進公園先從後將阿珍環抱、摀嘴再脫褲,數次強行伸進右手指指侵。隨後黃男推倒前來阻止的阿欣,趁她倒地時也強脫褲子指侵得逞。
黃男事後為逃避追緝,將換下的車牌棄置橋下放水流。不過檢警根據監視器,及在阿珍臉部、指甲和阿欣的內褲上驗出黃男DNA等證據,加上逮捕黃男時發現發現對方指甲剪短、手機在犯案期間關機,應為預謀犯案,因此提起公訴,請求法官從嚴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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