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南方澳大橋發生崩塌阻斷航道,事發當時在橋下等候加油3艘漁船遭壓損,並造成外籍船員6死、9傷。漁業署今(3 日)下午發聲明表示,為表達對受災船主、船員的關心及漁船無法出海作業遭受的損失,將補助每天每噸產值880元,最多補助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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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表示,針對遭壓損的3艘漁船部分, 已協助爭取應有的賠償,此外無法出海作業的漁船有500餘艘,為減少漁民損失,今上午協調會中蘇澳區漁會代表漁民提出請求,經協調後的補償部分如下:
1、以880元作為每日每噸之產值,按在港無法作業漁船總噸數乘以前述之產值,作為每日補償金,未出港日數以4日(含受困及整備等)核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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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漁筏及未滿5噸漁船以5噸計。
3、因為漁船吃水無法通過臨時航道,需拆除船上網具等設備者,經向蘇澳區漁會申請並完成拆除者,每船補助3萬元。
4、移泊至商港區替代碼頭之漁船,加冰每支補助100元,至航道恢復為止。
5、補助對象:限以最近1年內(107年9月30日至108年9月30日)有出海作業漁船或108年10月1日前一周已經聘僱引進外籍船員、已加油、加冰整備出港者,或前一年船體維修(含主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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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說明,以880元作為每日每噸的產值,也就是假設漁船是5噸,就是4400元,假設最多補助4天,則有1萬7600元。加冰部分則視每艘情況,至於總補助金額,還要等區漁會彙整才有辦法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