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馬英九到底有沒有參選第七任國民黨主席的資格呢?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接連四天在臉書上貼文開砲,質疑國民黨有意修改黨章,訂定「馬英九自肥條款」,國民黨發言人殷瑋21日駁斥,黨中央沒有修改黨章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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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瑋表示,根據國民黨黨章第17條規定,黨主席連選的連任一次,況且根據內政部說明,解釋是由政黨各自認定。黨中央沒有有修改黨章的計畫,「黨中央從來就沒有這樣的事實」。
殷瑋同時重申,內政部已經做出解釋,「地方制度法是不能夠類推適用到人民團體法」,由政黨參酌實務,有各自解釋的空間,這也是依照人民團體法當中所規定的民主原則與自律原則,所以沒有問題。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是在2007年經由選舉當選黨主席,馬英九之後在2009年當選,「這些都是大家知道的事實,所以認定上應該沒有問題」。
殷瑋指出,不管是用「屆」算、還是「次」算,這樣的認定是交由政黨自行認定。既然人民團體法的精神是如此,「我們就按照內政部的解釋,一切依照黨章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