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立法院於今年5月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法,涉密人員退離職後的出境管制,最長可管制6年,洩密者刑期最高可加重至10年徒刑。不過民進黨立委趙天麟16日指出,中科院自行下架涉密境管人員資料,經移民署要求重新上架且調查發現,涉密離境人員有15人前往香港,有3人前往柬埔寨,國防部長嚴德發則表示會虛心接受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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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年5月7日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涉密人員退離職後,出境管制期限僅能延長、不得縮短,管制時間最長可達6年;條文也將中港澳等地區列入國家機密保護法規範範疇內,未來若向這些地區洩漏、交付國家機密,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洩漏或交付屬絕對機密者,加重其刑至2分之1,最高可判15年。
趙天麟16日於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表示,移民署自5月起開始要求中科院上傳,法務部、國防部分別在7月、9月時行文中科院趕快上架,中科院雖然已陸續重新上架涉密境管人員,但移民署只收到1275筆資料。其中,在5月至9月的空窗期間,中科院涉秘境管人數竟從5697人變成0人。
趙天麟指出,經移民署事後追查後發後,空窗期間共有302名涉密人員出境,根據中科院的統計資料則顯示有413人次出境。移民署調查302人中有15人前往過香港、3人前往柬埔寨,但中科院資料卻顯示有2人前往柬埔寨且沒有報備,中科院更沒有掌握到有人到過香港。
趙天麟批評中科院「不顧國安、只顧自己」,以內控機制取代國境管制,質疑中科院之「精準核密」是否成為放水推託?趙天麟說,「精準核密」是基於《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五條避免「浮濫核密」而導致人民知情權受損所需, 是對「事物」並非針對「人」,以該標準作為出境管制張冠李戴,根本是錯誤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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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天麟要求,中科院近期應提交檢討報告與涉密人員重新計算列管的標準,相關規定中科院應該比照國防部。
對此嚴德發回應,對於中科院的錯誤,國防防部都虛心接受檢討,也要求中科院對於下架管制資料進行檢討,並追究其失職責任,配合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國防部常務次長召集聯參、軍種召開四次審查會。
嚴德發表示,中科院內規要求相關人員出國前核准、回國也要看機票和查驗護照,相關掌握並未出現國安問題,目前中科院核密共有2317人,還有33個相關專案還在審查,會繼續滾動式調整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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