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國立台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日前遭爆料,利用公家宿舍養前妻、女兒。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今(17日)表示,經調查結果顯示,張瑞雄確實不符合官舍住宿一周需住4天的規定,張瑞雄需將北商大幫他繳的宿舍水、電費繳回給學校,金額約5、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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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瑞雄日前被媒體踢爆他的公務宿舍給前妻及女兒居住,自己則和現任妻子住在新北市。楊玉惠表示,依規定,校長宿舍應該是校長本人要住在裡面,校長本人必須要有居住的事實,但經調查發現,張瑞雄已從104年1月1日就沒有住,至今已快5年的時間,該宿舍水、電費均由北商大支付,因此他應繳回學校幫他繳交的費用,約50至60萬元。
至於另外被踢爆的張瑞雄每年出國考察花費近500萬元,楊玉惠指出,媒體所報導的是全校教職人員出國考察費用,但張瑞雄個人107至108年度的出國經費則為30多萬元。至於其他校務基金的處理,楊玉惠說明,屬於校長治理的權限,沒有虧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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