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引起香港修訂《逃犯條例》的導火線、台灣箱屍案的兇手陳同佳日前指出,願在香港服刑完畢後,到台灣投案,但被移民署限制入境。對此,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憤怒回應,「這不是在開玩笑嗎!」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陳同佳命案發生後,法務部、士林地檢署曾指出,希望香港權責機關能給予協助,別讓兇手逍遙法外。陳同佳在香港被依「清洗黑錢罪關押後」,在服刑期滿前說明,願在服刑結束後到台灣自首投案,但陳同佳已被移民署限制入境。
除了陳同佳以外,移民署已把勸說陳來台投案,擔任大陸北京政協委員、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列入限制入境的目標,如果沒有解除管制,陳、管2人都不能入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總統蔡英文對陳同佳一案說明,香港政府如果想在香港審理此案,我方也會提供司法協助,由於此案跨越2個管轄權的區域,我方有請香港「準備提供司法協助」,「這個案件審理的重點,在於雙方必須進行司法互助,才能做出完整的司法處理。」
對此,韓國瑜痛批,未來只要跟台灣沒有引渡條約的國家,國人到台灣殺人放火後,「我們政府、司法單位還不讓人來投案,這不是在開玩笑嗎?」
前總統馬英九認為,蔡總統是法律人出身,對於純粹的法律問題,「真的不要去搞政治嘛。」他說到,陸委會要求港府交出完整罪證就是政治考量,很不像話。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香港政府20日晚間也回應,過去港府一直秉持著能夠提供合法、可行協助的立場,協助台灣調查在台犯下的殺人案,去年6月到今年4月也發出4封郵件,但一直沒得到回覆,希望台方能夠務實、積極接收一位被通緝、願意自首的人士。
對於香港政府的說法,陸委會20日深夜表示,依據港方的言論,我方在處理陳同佳一案時,想要港方提供相關證據,但港方又說未與我方進行刑事司法協作,「請教港府,依據此一自相矛盾的說法,港方究要如何提供我方協助?」
陸委會說明,港府與澳大利亞等30個國家都簽有「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為什麼不與台灣洽簽司法互助協議,「這樣的政治操作無疑是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實踐,矮化台灣主權,也破壞司法正義與人權,台灣絕對不可能接受,更不可能配合操作!」
陸委會最後強調,針對殺人案,只要港府提出請求,我方將在對等、尊嚴與互惠的基礎上,積極、迅速提供相關證據,也會配合後續追訴,希望港府能迅速務實面對我方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