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為讓民眾住家安全更有保障,金管會今(22)日宣布,在不調漲保費前提下,擴大住宅火災保險的保障範圍,提高建築物、動產、竊盜事故及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的保險限額,並新增住宅火災保險額外費用、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的保險保障,預計明(2020)年元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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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擴大住宅火災保險的保障範圍,首先是參考現行建築物的造價成本,修正「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調整建築物的重置成本,主要調整建築物本體的各區每坪造價,平均提高約18%,作為建築物保險金額的釐訂依據。
第二是提高3項保障限額,動產的保險金額上限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每一竊盜事故賠償金額上限由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保險期間內累計賠償金額上限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的每一個人體傷50萬元、每一個人死亡1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體傷及死亡5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害100萬元的保險限額,提高為目前限額2倍,並將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由2,000萬元提高為2,400萬元。
第三是新增承保範圍,增加住宅火災保險額外費用,其中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租屋仲介費用以5,000元為限、搬遷費用以10萬元為限、生活不便補償金每天3,000元,每一事故最高以30日為限。
另增加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的保險保障,擴大承保建築物及其動產因颱風或洪水事故所致損失,賠償限額依風險分為三區,第一區(風險最低)為9,000元,包括新竹、台中、嘉義、雲林、南投,第二區最多理賠8,000元,包含台北、新北、台南、高雄、桃園、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而風險最高的第三區則賠7,000元,包括基隆、宜蘭、花蓮、台東、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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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表示,目前全台300萬房屋有投保住宅火災保險,平均保額約為300萬元,換算下來一年保費約735元,這次在金管會要求產險公會檢視下,擴大住宅火災保險的保障範圍,預計明年開始施行,若舊保單尚未到期,也會自動擴大承保範圍,而新保單則一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