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美國海軍陸戰隊2017年3月間發生女兵裸照外流的「裸照門」事件,沒想到台灣海軍陸戰隊也爆發類似的事件。楊姓女兵偷拍室友小珍(化名)在寢室裡裸體的畫面,再用LINE傳給4名男女同袍觀賞,後來照片輾轉在網路上傳開,她才驚覺事態嚴重,雖然想與受害者和解,卻被拒絕,最後被高雄地院法官依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等罪,判處8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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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提到,楊女與小珍是同寢室的室友,2017年9月間她趁著小珍晚上在營區寢室內休息時,偷偷拍下對方的裸照,而且動作不太雅觀;隔年3月間她將偷拍的照片透過通訊軟體LINE,傳給侯姓、鄭姓、蘇姓以及王姓4名男女同袍,沒想到照片傳開後,竟然意外流傳到網路上,引起軍方注意,並在今年2月通知當事人進行調查。
楊女見事情瞞不住了,坦承自己的確有做出偷拍、傳給他人觀賞等行為。由於楊女的敘述情節與7名證人大致相符,加上還有陸戰隊的調查報告、一張受害者的不雅照片等證據,高雄地院法官認定她犯行明確,應依法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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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深感懊悔的楊女雖然想與小珍和解,彌補自己犯下的過錯,卻被對方拒絕,就算想賠償也沒有辦法。法官表示,楊女的行為顯然欠缺對他人應有的尊重,嚴重危他人隱私,破壞社會善良風俗,導致受害者身心健康嚴重受影響,無法正常生活、工作,考量到她仍是職業軍人,有意賠償卻被拒絕,最後依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4月,再依散布竊錄之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判處6月,合併應執行刑期為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